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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序 SEATLY 服务条款

版本V1.0(生效日期:2026-11-02)
运营主体深圳麦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及个人信息保护联系邮箱seatly@73go.com.cn
官方网站https://www.73go.com.cn/
产品入口https://seatly.73go.com.cn/

重要提示

欢迎使用议序 SEATLY。请在注册、创建会议、邀请协作者或购买服务前,阅读本条款。我们将以显著方式提示免费服务范围、编辑期限、数据处理、服务中断、责任限制和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您可以通过上述邮箱要求解释,并在接受前保存本条款副本。

议序是辅助编排、查看、修订及导出会议座次的工具,不是礼宾决策、会议承办、应急调度或结果保证服务。最终名单、礼宾顺序、人员身份、座次、会场安全及交付材料,应由有权的专业人员审核确认。免费服务不包含另行约定的专属保障,但我们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其他法定义务不因免费而免除。

请特别阅读第五条免费与付费规则、第七条数据与导出、第九条中断及终止、第十一条赔偿和责任限制。涉及人身损害,或者因我们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法律不允许限制的责任,不适用本条款的免责或赔偿上限。

第一条 合同主体、适用范围与成立

1.1 “我们”“运营方”指页首列明的议序运营主体;“您”“用户”指依法注册或接受本条款使用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服务”指我们通过官方产品入口提供的标准化在线会议排位功能及已明确包含的支持。

1.2 本条款适用于免费、试用及标准付费服务。双方另行签署的有效书面协议,或者购买时明确展示并经接受的订单特别约定,针对具体事项优先适用;隐私政策就个人信息事项作专项说明。文件有冲突时,优先适用法律强制性规定和依法有效的特别约定,不能以帮助页面或事后公告单方降低已购买权益。

1.3 浏览公开网站不当然意味着您已接受所有服务责任限制。注册或购买时,我们提供可阅读、下载或保存的条款及重要内容提示,您通过明确操作接受后,建立对应合同关系。隐私政策的展示或同意不代替依法需要的单独同意,也不构成对非必要处理的概括授权。

1.4 为组织办理注册、创建会议或购买服务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授权;有权代表组织接受的,组织是相应合同主体。缺乏授权时,不当然认定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应根据实际行为、追认情况和法律确定。会议主办方、参会人和受邀协作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因使用本工具而转由我们承担。

1.5 本服务主要面向依法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办会用户。不面向未满十四周岁儿童提供注册服务;其他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依法同意、指导下使用。不得以虚假年龄、身份或组织授权规避要求。

第二条 产品用途与功能边界

2.1 服务用于将参会信息与具体席位对应,支持实际开放的会场布局、人工编排、调整、命名版本、成员权限和文件导出。功能的操作路径、兼容格式与限制,以购买前明确说明和当期产品实际支持为准;已明确承诺的核心功能不能仅因界面变化被否认。

2.2 系统不替您决定外交礼宾、行政级别、人员资格、身份真实性、领导排序或最终座次是否正确,也不保证生成所谓最优安排。知识文章、案例、模板和示例是辅助理解材料,应结合会议机制及主办方要求使用,不构成对特定会议的专业审定或权威规则承诺。

2.3 同一场次同一时刻仅支持一名用户编辑,其他成员按实际权限查看或导出,接管按系统机制处理。评论、审批、会签或法定电子签署不属于当前标准服务。“草案”“讨论稿”“确认稿”是用户命名的版本,不代表运营方、主办方或任何负责人作出批准。

2.4 提示属于辅助校验,不保证覆盖全部错误。修改参会标记不当然取消已排席位,用户应另行取消或替换并核对。时间重叠、未排座或已取消参会仍占座等提示,不能代替全面复核;人工覆盖提示产生的后果,按实际原因和各方过错认定。

2.5 排位图、Word座位表、Excel名单的内容、字体、分页与显示,可能因导出设置、浏览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或打印设备而不同。交付或印制前应检查实际文件和样张。标准服务不包含印刷、国名牌制作、签到、酒店、门禁、消防设计或现场执行;另有合同的依其约定。

2.6 未另行订立专项服务协议时,我们不承担会务指挥、现场驻守、人工逐人核验、专属技术支持、指定时点必达、零停机、特定恢复时间或适用于某次重大会议的结果保证。用户可以在使用前提出额外要求;我们未明确接受的,不因收到会议重要性说明而自动形成额外承诺,但法律上的可预见性及法定义务不受本款排除。

第三条 账号、安全与协作管理

3.1 请提供合法、准确的注册信息并维护有效联系方式。不得盗用他人手机号、冒用机构或买卖账号。身份校验仅用于相应账号操作,不意味着我们对所有账号使用人的职务、权限及上传资料真实性作全面认证。

3.2 您应妥善保管密码、验证码和设备,优先使用成员邀请功能,不共用管理员账号。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依法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因运营方安全缺陷造成的未经授权访问,不因操作发生于您账号内而当然转由您承担。

3.3 会议创建者应核对邀请手机号、成员身份和授权范围,及时移除离职或不再需要访问的成员。邀请可能使对方访问会议内的名单、布局及排位信息,须事先确认具有相应授权。编辑锁不等同于防止所有泄露或错误,也不替代用户内部管理。

3.4 账号操作记录、订单、版本和系统日志,可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之一,但并非不可反驳的最终证明。争议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及证明力按法律判断;我们不要求用户预先接受所有系统记录必然正确。

第四条 合法使用、资源保护与反滥用

4.1 您不得利用服务上传违法内容、侵害他人权益、攻击系统、恶意扫描、绕过鉴权、窃取他人会议、盗用支付权益、篡改订单、传播恶意程序或干扰其他用户。依法进行的权利维护、安全研究和必要取证,应与破坏、窃取或公开扩散他人信息相区别。

4.2 不得通过批量虚假注册、账号交易、自动化重复创建、伪造身份或利用程序缺陷获取超出规则的免费额度。按照公开规则正常删除会场并返还名额,不因运营方事后改变解释而认定为违规。合理使用限制须公开、清楚并与保障资源目的相称。

4.3 对显著超出正常人工操作的请求、异常导入或资源占用,我们可以先采取限流、验证、隔离异常任务等必要措施,说明原因并提供申诉渠道。正常的大会议、多次修订或合法投诉不当然构成滥用,不因用户免费而降低事实核验标准。

4.4 发现可复现缺陷时,请通过公开联系方式报告,尽量提供脱敏信息。我们不会仅因善意报告拒绝正常服务;未经授权读取他人数据、扩大攻击或以泄露数据相威胁的,依法另行处理。

第五条 免费试用、付费、期限及退款

5.1 当前标准免费规则为:每个账号名下可免费创建五个会场(场次),按其创建的会议下现存会场数量计算;一个会议下多个场次分别计数,加入他人会议不占该账号创建额度。已超过编辑期的会场仍计数;依规则成功删除后相应名额空出。测试会场与真实会场适用相同计数规则。

5.2 当前标准编辑期为会场创建起两个自然月。以中国标准时间和创建时刻为基础按日历月计算,到期月没有对应日的,使用该月最后一日的对应时刻。系统应展示具体到期时间;例如三月十日创建,通常对应五月十日同一时刻到期。包月有效期间,名下会场按包月权益编辑;包月结束后,恢复按各自编辑期限判断。

5.3 当前标准删除窗口为会场创建起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会场不能通过常规会场删除入口删除。这是产品操作限制,不是拒绝依法删除个人信息、处理注销申请或纠正违法处理的理由。有法定删除需求时,可联系专门渠道处理;是否保留必要的订单或争议证据,应符合法律并限于必要范围。

5.4 编辑期满,已存在会场按当期有效合同可查看和导出,但不承诺永久托管或无限存储。服务终止和数据清理应依第九条办理,不得将“可查看和导出”解释为可随时无通知清空。请在重要会议前及编辑期内保留本地成果。

5.5 免费服务不收取相应使用费,不包含现金价值、可兑换权益、专属响应、会议损失保险或额外服务等级保证。免费和付费会场的相同功能,不代表支持级别、合同保障或定制义务相同。免费不构成可任意中断、泄露数据或免除过错责任的授权。

5.6 会场券、包月的价格、有效期、覆盖范围、支付和开票规则,应在付款前完整展示并经确认。免费额度耗尽不自动扣费;自动续费须另行明确授权并依法提示,未提供自动续费的,不得以本条款视为授权。未经同意不增加付费项目,不将历史免费使用追溯为欠费。

5.7 因用户个人计划变更而提出退款的,按付款前清楚展示、合法有效的规则处理;对尚未使用的预付权益,应结合实际履行、合理成本及法律处理,不以“虚拟商品”一概拒绝退款。已激活权益的具体消耗口径,应在购买时明确,不能事后任意扩大。

5.8 因我们未提供已购买的核心服务、无法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重大缺陷或提前终止服务,用户可依法要求补救、终止受影响部分并退还未履行费用。包月未履行部分可按剩余天数比例核算,未使用会场券按实付对应金额核算;退款不排除法律另行规定的责任。已使用部分如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依法另行处理。

5.9 免费策略、未来价格和新购买规则可依法调整,原则上提前十五日显著通知,不追溯削减已生效的付费权益;对已创建免费会场的编辑和导出安排作重大不利调整,应提供合理过渡、导出机会并依法处理。因法律或紧急安全原因无法提前通知的,在可行时及时说明。

第六条 用户内容及个人信息处理

6.1 您上传的名单、会议信息、布局和自有成果,不因使用服务而转归我们所有。您应确保有合法依据收集、使用和委托处理参会人资料,按职责履行告知、授权、必要性和准确性要求,不应上传与排位无关的过量信息。

6.2 不得上传国家秘密或法律禁止通过本类系统处理的数据;对高度保密的政务、外事或商务资料,应先完成组织要求的合规和安全评估。不要上传身份证件、健康、金融账户等非排位必要的敏感信息。普通姓名、机构、职务等是否构成敏感信息,应结合具体情境判断,不能仅以字段名称认定无风险。

6.3 账号、支付及安全日志等由我们决定目的和方式的处理,与按用户指示托管会务名单的受托处理,应分别界定。就属于受托处理的业务资料,我们仅为提供约定服务、排障和安全保障,按合法指示处理;不擅自改变目的、出售、公开或用于模型训练、营销画像。合同、指示或法律要求不明时,应先沟通确认。

6.4 委托处理期间为提供服务及依法必要的清理、返还期间;数据类型以实际提交的姓名、机构、职务、参会状态、席位和相关资料为限,涉及的个人为用户及其参会人员、协作者。我们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访问控制、传输保护和其他必要措施,协助合法的查阅、更正、删除、安全事件处置和必要评估。

6.5 如需委托其他服务商处理受托个人信息,应依法取得必要同意或授权并落实同等保护;如需向境外提供,须完成适用法定条件,不能凭本条款概括同意直接实施。短信、支付、云托管等实际服务商及处理范围应在隐私政策中准确说明。对第三方处理不能仅以其独立经营为由推卸我们的选择、监督和安全义务。

6.6 客服排障仅在必要范围内访问信息,原则上先使用脱敏截图;反馈截图可能包含参会人姓名,应在提交前检查。将业务内容用于公开案例、宣传或客户标志展示须另行取得有效授权,不能以注册即默认同意代替。

6.7 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我们依法采取补救、调查、记录并履行适用通知义务;不以免费、用户未备份或责任上限为由拒绝法定处理。个人信息权利可通过上述邮箱提出,不以必须购买套餐或放弃索赔为条件。

第七条 复核、备份与交付责任

7.1 您应按会议的重要程度建立合理复核和备份:导入后核对字段及人数;变更后核对相邻席位;确认后保存版本并导出;现场使用前验证文件能够打开、打印及识别。上述操作是合理风险控制,不表示所有技术错误均由用户承担。

7.2 对不可延误的会议,建议提前导出离线排位图、名单和座位表,保留人工调整方式,不把持续联网作为唯一执行条件。系统不是生命安全、应急指挥或其他不能容忍故障的专用系统;涉及此类需求应另行选择适当系统和保障方案。

7.3 用户自行向印刷、会场、主办方或其他第三方发出确认和制作指令,属于其独立业务决定;运营方不因提供排位工具而成为其对外合同的当事人、共同承办方或保证人。第三方费用与损失是否应由我们承担,仍须结合违约、因果关系、可预见性及第十一条依法判断,不能仅因使用本工具就自动转嫁。

7.4 自动保存不等于历史快照、灾难备份或随时恢复。命名版本仅覆盖实际支持的内容,不能假定全部账号状态、名单字段、已导出文件均可回滚。我们应准确告知保存范围,不承诺未提供的恢复能力;已承诺的数据安全和保存义务仍应履行。

7.5 用户应对有权限的协作者发出的合法编辑和交付安排进行内部管理。发生异议应及时保存相关版本、订单和通知并联系支持。未提前备份、迟延止损等是否扩大损失,由法律和证据认定,不设置“一旦未备份则丧失全部权利”的规则。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第三方服务

8.1 软件代码、产品标识、官方模板及我们制作的说明材料,依法属于权利人。用户在合同范围内获得非独占、不可擅自转售的使用许可;可以为实际会议使用、打印和向执行人员交付合法导出成果。该许可不限制用户对其自有数据和成果享有的权利。

8.2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运营软件、绕过许可或将账号权益批量转售;法律允许的使用及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不得将我方标识用于虚假政府、国际组织认证或商业背书。

8.3 第三方链接、办公软件、浏览器、短信或支付通道可能影响使用。我们对不受控制的第三方行为不作无限保证,但对选择、集成、说明和自身过错依法负责。依赖云服务商不意味着云故障当然属于不可抗力。

第九条 维护、中断、暂停及退出

9.1 我们提供与服务性质和承诺相适应的维护。常规计划维护尽量提前公告,紧急故障及时说明并采取合理措施恢复。未另行书面约定时,不提供固定可用率、响应分钟数或赔付比例,但不影响基本履约义务及已明确作出的承诺。

9.2 对确有违法、侵权或危及安全的行为,可采取与风险相称的限制。非紧急且可纠正的,原则上先通知并给予合理纠正机会;紧急时可先暂停必要功能,再及时说明,提供异议渠道。不得因用户合法投诉、拒绝营销或合理索赔而封禁。

9.3 暂停应尽可能限于受影响账号或功能,不随意波及正常会议。在合法、安全且技术可行的情况下,提供查看、导出或替代获取资料的方式。经核查为误限制的,及时恢复并依法补救;停用不当然没收全部预付费用。

9.4 因经营原因拟永久终止全部或主要服务,原则上至少提前三十日显著通知,提供不少于三十日的合理数据导出安排,并依法处理未履行付费权益。紧急法律要求、严重安全事件等无法保持服务的,应及时说明,尽可能提供安全替代路径。

9.5 用户可按产品流程申请注销;注销涉及账号、所创建会议和协作者权限,应明确提示影响。现行三十日注销保留及撤回安排,应与隐私政策和实际系统一致;保留期内仅进行符合注销目的及法律要求的处理。法律要求立即删除或停止处理的,依法办理,不以保留期一概拖延。

9.6 合同终止后,返还、删除业务资料及受托数据按用户合法要求、隐私政策和法律执行;备份残留应限制访问并按合理清理周期处理。必须保留的交易、税务或争议记录应隔离、最小化并明确期限,不得继续用于经营分析或营销。

第十条 不可抗力与损失减轻

10.1 不可抗力按法律认定,必须结合事件是否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以及对履约的实际影响。网络攻击、第三方故障、技术缺陷、人员不足或经营困难不因被列出而自动成为不可抗力。

10.2 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证明,并尽力减轻影响;仅在事件实际影响范围内依法减免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依法处理,不因事件发生而追溯免除既有违约责任。

10.3 双方发现风险后应采取合理止损措施,避免在明确知悉错误后继续批量印制或扩大交付。减损合理费用及扩大损失的归属按法律确定;不以用户承担减损义务为由转移运营方修复和救济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损害赔偿与责任限制

11.1 双方对各自违约或侵权依法负责。损失主张应结合实际事实、合法权益、因果关系、可预见性和过错程度处理;对依法由运营方举证的事项,不通过本条款转嫁证明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依法分担相应责任。

11.2 用户发现服务与承诺明显不符,应在合理时间通知,我们提供修复、重做、替代导出或其他适当补救。通知不设缩短法定诉讼时效的失权期限,未按某个客服格式提交不当然丧失救济。补救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法处理解除、退款及赔偿。

11.3 对依法可约定限制、仅由一般过失造成的标准服务合同财产损害责任,双方就同一原因或相互关联原因造成的一组事件,约定累计赔偿上限为下列两项中较高者:事件首次发生前十二个月内,用户向我们实际支付的议序标准服务费总额;人民币1,000元。免费用户在前述范围内亦适用1,000元基准,不以支付为零而免除全部责任。

11.4 前款的责任限制仅适用于经显著提示、必要说明并依法有效纳入合同的范围。对依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强制规则而不允许限制或该上限显失公平的情形,不以本条抗辩排除法定权益。用户可在订立前要求另行协商更高保障;未达成时,可选择不使用,不能以此强迫放弃法定权利。

11.5 前述上限及本合同其他限制均不适用于:人身损害;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欺诈及依法承担的惩罚性赔偿;依法不得限制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其他人格权益责任;以及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得免除或限制的责任。退款或返还未履行预付款不计入赔偿上限,不能以已经达到上限拒绝退款。

11.6 在法律允许且不排除已承诺主要义务的范围内,我们不对无充分因果关系、依法不具有可预见性或已获重复补偿的损失承担责任。预期利润、商誉、会议取消、第三方违约金、印刷及差旅费用等,不能仅按损失名称一概排除;应结合其性质、实际证明和法律判断。对属于可合法限制的一般合同损失,适用有效成立的责任上限。

11.7 免费用户无权要求返还并未支付的费用、赠送权益折现或享有未约定的专属保障,但仍享有依法请求停止侵害、采取补救、保护数据和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付费不使运营方当然承担会议全额预算,免费也不使运营方对任何损害当然免责。

11.8 因用户故意或过失违法上传资料、越权邀请、攻击服务等导致我们遭受依法应由其承担的损失,用户承担与其行为有因果关系的实际合理损失。对第三方请求应及时通知并给予合理参与抗辩机会,未经用户同意的自愿和解不当然约束用户;不要求用户承担运营方自身违法或过错造成的损失,不设无限连带赔偿。

11.9 用户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不得通过本条款要求其撤诉、放弃法定权利、作出保密承诺或接受退款作为行使救济的前提。对伪造证据、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双方均可依法维权,正常批评和真实评价不属于此类行为。

第十二条 条款变更、通知与争议解决

12.1 重大修改应展示新旧版本或变更摘要,并通过账号内通知、有效联系方式等合理方式提示。需要重新同意的,不以单纯公告或继续浏览代替。新条款原则上仅向后生效,不追溯免除已发生责任,不减少存续订单的核心权益。

12.2 用户可保存当前和历史适用版本。不同意涉及已购买服务的重大不利变更时,可就受影响部分协商继续履行或依法退出退款;必要的安全和法律调整依法处理。运营方不享有“最终解释权”,争议条款依法解释。

12.3 日常服务通知发送至账号内或有效联系渠道;涉及到期、重大停服、数据清理及权益变化的,采用与影响相适应的显著提醒。消息到达与法律效果按事实和法律认定,不约定一经发送即无条件视为收到,也不将普通联系方式当然作为诉讼送达地址。

12.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争议先行沟通不限制任何一方依法及时申请保全、投诉或起诉;协商不成,由依法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不通过格式条款强制个人用户赴遥远地点维权,专项协商的合法管辖约定另行确定。

12.5 某一条款无效、不成为合同内容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余可独立存在条款;无效部分依法处理,不能自动替换成同样不合理但更隐蔽的限制。个别宽限不当然放弃后续权利,任何豁免仍应遵守法律及有效约定。

12.6 对免费规则、责任限制、数据处理或注销有疑问,请联系页首公开邮箱。我们提供能够理解的说明,并依法核验、回复和处理。请勿向非官方人员提供密码、验证码、完整会议名单或支付凭证。

相关文件:隐私政策。对条款有疑问,请联系 seatly@73go.com.cn。